Page 4 -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代理金融从业人员违规行为处理办法(2022年修订版)
P. 4
第一章 总 则
第一节 目的、原则和适用范围
第一条 为防范化解金融风险,完善制度约束,惩戒违规
行为,保障员工合法权益,依据国家有关法律、法规、规章,
根据《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代理营业机构管理办法(修订)》
(银监发〔2015〕49 号)、《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员工违规行
为处理办法(2022 年修订版)》(邮银制〔2022〕73 号)
等规章制度,结合邮政企业代理营业机构工作实际,制定本
办法。
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邮政企业代理营业机构从业人员
和参与代理金融经营管理活动的各级人员。
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违规行为,是指违反国家法律法规、
监管规定,以及邮储银行、邮政企业关于代理营业机构各项
规章制度的行为。
第四条 本办法所称违规行为处理,是指因发生违规行
为,对违规人员实施惩戒措施的管理活动。
第五条 本办法所称责任人,是指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
责,对违规行为或后果负有责任的人员,包括直接责任人、
间接责任人、管理责任人和监督检查责任人。
直接责任人,是指在其职责范围内,不履行或者不正确
履行自己的职责,对违规行为或后果起决定性作用的人员。
— 1 —