Page 9 -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代理金融从业人员违规行为处理办法(2022年修订版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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处理决定自作出之日起生效,影响期限自处理决定生效
之日起计算;同时受到两种处理方式的,处理影响期按照吸
收原则,以期限较长的规定执行;在处理影响期内又有新的
处理生效的,处理影响期按前面处理影响期所剩时间加新的
处理影响期合并计算;受到降级、撤职等处分的,影响期届
满后不视为恢复原级别、原职务;受告诫、通报批评、警告
处分的当年,参加年度考核,不得确定为优秀或最高等级;
在解除处分的当年及以后,其年度考核不受原处分影响;同
时受党纪处分和政务处分的,按对其年度考核结果影响较重
的处分确定年度考核等级;影响事项自影响期限结束时自动
失效,不再另行通知解除影响事项。
第三节 从重、从轻、免责处理
第二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应从重或加重处理:
(一)受到监管机构重大行政处罚或被采取严格的监管
措施,指责令暂停部分业务、停止批准开办新业务、停止批
准增设分支机构、责令停业整顿、吊销金融许可证、禁止从
事银行业工作。
省级监管机构给予机构单次(笔)罚款 200 万元以上;
地市级及以下监管机构给予机构单次(笔)罚款 100 万元以
上。
省级监管机构给予个人单次(笔)罚款 20 万元以上;地
市级及以下监管机构给予个人单次(笔)罚款 10 万元以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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