Page 9 -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代理金融从业人员违规行为处理办法(2022年修订版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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处理决定自作出之日起生效,影响期限自处理决定生效


                   之日起计算;同时受到两种处理方式的,处理影响期按照吸


                   收原则,以期限较长的规定执行;在处理影响期内又有新的


                   处理生效的,处理影响期按前面处理影响期所剩时间加新的

                   处理影响期合并计算;受到降级、撤职等处分的,影响期届


                   满后不视为恢复原级别、原职务;受告诫、通报批评、警告


                   处分的当年,参加年度考核,不得确定为优秀或最高等级;

                   在解除处分的当年及以后,其年度考核不受原处分影响;同


                   时受党纪处分和政务处分的,按对其年度考核结果影响较重


                   的处分确定年度考核等级;影响事项自影响期限结束时自动


                   失效,不再另行通知解除影响事项。


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第三节 从重、从轻、免责处理

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第二十一条             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应从重或加重处理:
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(一)受到监管机构重大行政处罚或被采取严格的监管


                   措施,指责令暂停部分业务、停止批准开办新业务、停止批

                   准增设分支机构、责令停业整顿、吊销金融许可证、禁止从


                   事银行业工作。
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省级监管机构给予机构单次(笔)罚款 200 万元以上;


                   地市级及以下监管机构给予机构单次(笔)罚款 100 万元以

                   上。
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省级监管机构给予个人单次(笔)罚款 20 万元以上;地


                   市级及以下监管机构给予个人单次(笔)罚款 10 万元以上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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