Page 5 -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代理金融从业人员违规行为处理办法(2022年修订版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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间接责任人,是指在其职责范围内,不履行或者不正确
履行自己的职责,对违规行为或后果起次要作用的人员。
管理责任人,是指在其职责范围内,不履行或不正确履
行自己的职责,对违规行为或后果负有管理责任的人员。
监督检查责任人,是指在其职责范围内,不履行或不正
确履行自己的职责,对应监督检查未监督检查,或监督检查
范围内应发现未发现、应揭示未揭示、应报告未报告,对违
规行为或后果负有监督检查责任的人员。
第六条 违规行为处理应遵循事实清楚、证据确凿、定性
准确、处理恰当、程序合法、手续完备、权责对等、尽职免
责,重大问题终身追责、连续发案加重问责,惩前毖后、治
病救人的原则。
第七条 邮政企业非代理金融岗位人员、提供金融服务的
信息科技人员在参与代理金融业务运营中触犯本办法规定
的违规行为的,依照本办法执行。
第八条 劳务派遣人员、外包单位人员及第三方合作单位
人员在参与代理金融业务运营中触犯本办法规定的违规行
为的,其处理标准应依照本办法执行。
第九条 涉及人事管理、财务管理、保密管理、采购管理、
法律事务、领导人员廉洁从业、失职渎职、公文、档案、统
计、外事、信访举报等违规行为,按照集团公司相关规定处
理。
第十条 党员违规予以处理的,应将违规处理决定同步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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