Page 50 -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代理金融从业人员违规行为处理办法(2022年修订版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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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九十一条                违反业务印章管理规定,有下列情形之一


                   的,给予违规员工警告至记大过处分,情节严重或后果严重


                   的,给予降级至开除处分,或解除劳动合同:
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(一)未及时上缴、销毁各类停用的业务印章的。

                   擅自销毁业务印章的。
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(二)关键业务专用印章未经有权人审批同意即用印


                   的。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(三)关键业务专用印章未在监控下用印,或申请用印


                   人员与印章保管人员未同时在场的。
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第九十二条                违反移动展业设备管理规定,有下列情形


                   之一的,给予违规员工告诫、通报批评或调离金融岗位处理,


                   情节严重或后果严重的,给予警告至降级处分: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(一)未按规定使用移动展业设备办理业务的。
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(二)任务单有效期结束 T+1 日内,移动展业终端未带


                   回设备所属机构的。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(三)未双人分管尾箱与移动终端的。
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(四)未按规定管理、使用移动展业尾箱的。
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(五)遗失移动展业终端,未造成不良后果的。
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(六)移动展业终端留存客户信息,未造成不良后果


                   的。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(七)其他违反移动展业设备管理相关规定的行为。
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第九十三条                违反移动展业设备管理规定,有下列情形


                   之一,给予违规员工警告至记大过处分,情节严重或后果严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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