Page 45 -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代理金融从业人员违规行为处理办法(2022年修订版)
P. 45
(二)不相容岗位相互兼职的。
(三)一人拥有不同级别权限的。
(四)未按规定悬挂金融许可证、营业执照等证照的。
(五)营业开始或终了未双人同进同出现金区的。
(六)人员配备数量不符合标准的。
(七)逆流程办理业务的。
(八)因使用不文明语言(包括服务忌语)、不文明行
为、服务态度恶劣引发客户投诉,经查证属实的。
(九)网点投诉处理过程中弄虚作假的。
(十)明显偏离标准进行网点外部形象设计和装修的
(当地政府、监管要求的特殊情况除外)。
(十一)金融许可证遗失,未按规定履行报告程序。
(十二)损坏金融许可证(不可抗力除外)的。
(十三)未按规定新领、换领、缴回金融许可证的。
(十四)未按规定公示金融许可证、业务范围、主要负
责人的。
(十五)新领、换领金融许可证等未按规定进行公告的
(十六)新领、换领金融许可证后未按规定向市场监督
管理部门办理登记,领取、换领营业执照的。
(十七)因管理不善导致金融许可证遗失的。
(十八)工作人员携带个人背包、私人物品进入现金区
不听劝阻的,或造成不良后果的。
(十九)其他违反网点管理规定的行为。
— 42 —