Page 42 -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代理金融从业人员违规行为处理办法(2022年修订版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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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一)未根据个人客户身份识别、开户行为、账户交易


                   等风险特征情况,对个人账户实施分类分级管理,采取适当


                   控制措施的。
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(二)其他违反个人账户管理规定的行为。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第七十七条              违反个人账户管理规定,有下列情形之一


                   的,给予违规员工警告至记大过处分,情节严重或后果严重


                   的,给予降级至开除处分,或解除劳动合同。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(一)未按规定落实个人存款账户实名制的。
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(二)其他严重违反账户管理规定的行为。
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第七十八条              违反柜面业务规定,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


                   给予违规员工告诫、通报批评或调离金融岗位处理,情节严


                   重或后果严重的,给予警告至降级处分: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(一)柜员与客户发生纠纷造成不良影响的。
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(二)柜员在营业时间擅自离岗的。
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(三)未经批准在非营业时间办理业务的。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(四)离柜系统工号未签退,未将现金、业务用章(含


                   假币印章)、重要空白单证、个人名章等妥善保管的。
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(五)办理存款继承业务时,提取申请人未提供办理所


                   需规定材料或相关部门(司法部门、公证机构)出具的继承


                   权证明书,规定材料不完整、不合规或有关证明书记载信息

                   有误,符合条件的继承人未到场或公证书显示的继承人未全


                   部到场办理相关手续且未提供代理授权书的。
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(六)未按规定审核对账回执的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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