Page 68 -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代理金融从业人员违规行为处理办法(2022年修订版)
P. 68

的,给予降级至开除处分,或解除劳动合同:
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(一)拒绝、阻碍、抵制、干扰监督检查或办理信访事


                   项的。
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(二)故意拒绝提供与监督检查、信访举报事项有关的

                   文件、资料、财务账目及其他有关材料和必要情况的。
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(三)拒绝接受质询或不如实说明情况的。
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(四)隐瞒事实真相,出具伪证或隐藏、转移、篡改、

                   毁灭证据的。
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(五)授意、指使、强迫检查人员隐瞒事实或弄虚作假


                   的。
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(六)帮助检查对象徇私舞弊、隐瞒问题、弄虚作假,


                   或袒护、包庇违规行为人的。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(七)发现重大问题不报告、不移送或故意回避、掩盖


                   问题真相的。
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(八)风险数据核查应查未查或虚假核查,提交虚假核

                   查报告的。
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(九)在调查期间变卖、转移涉嫌财物的。
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(十)擅自透漏、泄露检查内容、举报事项、举报受理


                   情况以及与举报人相关的信息的。
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(十一)对控告人、检举人、申诉人、监督检查人员、

                   信访举报人或当事人进行打击报复的。
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(十二)不按规定保护控告人、检举人、申诉人、证人、


                   监督检查人员、信访举报人或当事人,致使其受到侵害的。

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— 65 —
   63   64   65   66   67   68   69   70   71   72   73