Page 72 -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代理金融从业人员违规行为处理办法(2022年修订版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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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一百二十八条 违反重要信息报送规定,有下列情形之


                   一的,给予违规员工警告至记大过处分,情节严重或后果严


                   重的,给予降级至开除处分,或解除劳动合同:
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(一)对信访、案件调查等各类调查发现问题瞒报、迟

                   报的。
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(二)案件信息、员工信息瞒报、迟报、漏报的。
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(三)违反疫情防控管理规定,应报告未报告的。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(四)其他违反重要信息报送规定的行为。
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第一百二十九条 违反信息安全保护规定,有下列情形之


                   一的,给予违规员工警告至记大过处分,情节严重或后果严


                   重的,给予降级至开除处分,或解除劳动合同:
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(一)未按规定收集、使用、保管客户信息,或过失造

                   成客户信息泄露、遗失,造成不良影响的。
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(二)出现客户信息泄露、丢失风险或问题时,未及时


                   采取补救措施,造成不良后果的。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(三)其他违反信息安全保护规定的行为。
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第一百三十条 违反新闻宣传、声誉风险管理等品牌工作


                   规定,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给予违规员工警告至记大过处分,


                   情节严重或后果严重的,给予降级至开除处分,或解除劳动


                   合同: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(一)违反邮储银行或邮政企业发布的新闻宣传及声誉


                   风险管理相关制度、规定和上级机构统一提出的新闻宣传及


                   舆情工作要求,对邮储银行或邮政企业声誉造成不良影响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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