Page 74 -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代理金融从业人员违规行为处理办法(2022年修订版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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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一百三十二条 员工犯罪,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给予开


                   除处分:
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(一)因故意犯罪被判处管制、拘役或者有期徒刑以上


                   刑罚(含宣告缓刑)的。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(二)因过失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,刑期超过三年的。
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(三)因犯罪被单处或者并处剥夺政治权利的。
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员工因过失犯罪被判处管制、拘役或者三年以下有期徒

                   刑的,一般应当予以开除;情况特殊,予以撤职更为适当的,


                   可不给予开除处分,在下级机构报请上一级委员会审核通过


                   后给予撤职处分,无职务可撤的,给予降级处分。
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员工因犯罪被单处罚金,或者犯罪情节轻微,人民检察


                   院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或者人民法院依法免予刑事处罚的,

                   给予撤职处分,无职务可撤的,给予降级处分;造成不良影


                   响的,给予开除处分。




                    第十四节 直接给予开除或解除劳动合同处理的违规行为及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处理


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第一百三十三条 违反职业操守,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给予


                   开除处分:
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(一)以任何形式参与或介绍他人参与非法吸收公众存

                   款、集资诈骗、民间借贷等活动的。
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(二)参与涉恐、涉黄、涉赌、涉毒、涉黑、传销和洗


                   钱等活动的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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