Page 18 -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代理金融从业人员违规行为处理办法(2022年修订版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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地市级分公司主要负责人警告及以上处理。
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(四)代理营业机构发生涉案金额等值人民币 5000 万


                   元(含)以上,1 亿元以下案件的:
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给予网点负责人撤职及以上处理;给予县级分公司涉案

                   条线部门负责人撤职及以上处理;给予县级分公司分管负责


                   人撤职及以上处理;给予县级分公司主要负责人撤职及以上


                   处理;给予地市级分公司涉案条线部门负责人撤职及以上处

                   理;给予地市级分公司分管负责人降级及以上处理;给予地


                   市级分公司主要负责人降级及以上处理;给予省级分公司涉


                   案条线部门负责人降级及以上处理;给予省级分公司分管负


                   责人记大过及以上处理;给予省级分公司主要负责人记过及


                   以上处理。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(五)代理营业机构发生涉案金额等值人民币 1 亿元


                   (含)以上案件的:
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给予网点负责人撤职及以上处理;给予县级分公司涉案

                   条线部门负责人撤职及以上处理;给予县级分公司分管负责


                   人撤职及以上处理;给予县级分公司主要负责人撤职及以上


                   处理;给予地市级分公司涉案条线部门负责人撤职及以上处


                   理;给予地市级分公司分管负责人撤职及以上处理;给予地


                   市级分公司主要负责人降级及以上处理;给予省级分公司涉

                   案条线部门负责人降级及以上处理;给予省级分公司分管负


                   责人记大过及以上处理;给予省级分公司主要负责人记过及


                   以上处理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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