Page 21 -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代理金融从业人员违规行为处理办法(2022年修订版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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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一)超越权限制定、修改规章制度,或由于严重失误


                   作出与国家、监管机构或上级机构的重大决策、重要规章制


                   度严重相悖的决定、规定的。
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(二)经营活动目的或目标不符合邮储银行或邮政企业

                   利益,或决策、执行、监督的程序和方法严重不当,造成重


                   大损失、风险、浪费或恶劣影响,或严重影响业务发展的。
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(三)经营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、监管部门的要求,严

                   重损害邮储银行或邮政企业声誉或造成重大损失、风险的。
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(四)重大改革方案的决策、执行工作出现严重失误,


                   严重影响所辖机构的稳定,或有其他严重影响所辖机构稳定


                   的不当决定或行为的。
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(五)在重大决策过程中超越授权或工作权限的。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(六)其他决策严重失误的行为。
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第四十一条              领导人员或网点负责人管理严重失误,有


                   下列情形之一的,给予警告至记大过处分,情节严重或后果

                   严重的,给予降级至开除处分,或解除劳动合同:
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(一)制度不严密或执行不力,机制不健全或运行失控,


                   方法不科学或运用不当,导致内部控制失效,造成重大风险、


                   损失的。
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(二)安全管理工作严重失误,发生重大安全事故或其

                   他重大责任事故的。
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(三)发生重大事故、自然灾害、意外事件、突发性或


                   群体性事件后,未及时处置或处置工作严重失当的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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